近日,国家卫健委官网“新食品原料终止审查目录”中新增5种——养殖暗纹东方鲀、养殖红鳍东方鲀、当归、荒漠肉苁蓉和铁皮石斛。具体审查结果如下:
1、养殖暗纹东方鲀和养殖红鳍东方鲀
早在2010年,这两种东方鲀就开始申报新食品原料。
曾经在2014年4月,卫计委拟批准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为新食品原料并公开征求意见。
2016年9月原农业部办公厅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决定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
近日,卫健委鉴于原农业部办公厅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且农业农村部已公布其鱼源基地名单,建议终止审查。
2、当归
2012年4月,当归申报新食品原料。
2012年8月,原卫生部曾经拟批准当归为新食品原料并公开征求意见。
2014年卫计委颁布《<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即“51号文件”,新增当归、人参等14种中药材。
直到2020年1月,卫健委2019第8号公告,正式给予当归、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6种物质药食同源的身份。
近日,卫健委鉴于已发布的《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建议终止审查。
3、铁皮石斛、荒漠肉苁蓉
2013年铁皮石斛申报新食品原料;2015年7月,荒漠肉苁蓉申报新食品原料。
2016年,这两种原料都通过技术审查,并公开征求意见。
2020年1月,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对肉苁蓉、铁皮石斛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试点情况,研究适时将相关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可以说,这9种物质离药食同源又近了一步。
近日,卫健委鉴于已发布的《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对铁皮石斛、荒漠肉苁蓉建议终止审查。
附:
已终止审查的新食品原料名单
(截止2020年5月9日)
(本文根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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