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SA拒绝秘鲁胡萝卜新食品成分申请
时间:201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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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EFSA 秘鲁胡萝卜 新食品成分
    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日前拒绝了南美洲的蔬菜植物秘鲁胡萝卜(Arracacha xanthorrhiza)的新食品成分申请。
    据植提桥媒体了解,秘鲁胡萝卜是南美洲的一种主要经济作物,可作为一种成分应用于汤羹和炖菜中,此外,该产品还可作为一种成分用于马铃薯片等产品中。本次的申请是由马德里的一家食品进出口公司提出的,申请的内容包括了烹饪前的成分以及特定的快速冻干的薄片、大块和其他类型的秘鲁胡萝卜初加工品等。


    EFSA认为,公司提交的申请资料缺乏必要的信息。EFSA已经要求公司提交“其他类型”的应用信息,但是并没有得到回复。同时,EFSA也要求提供两步热加工的详细资料,尤其是时间与温度参数。申请中的应用并没有满足EFSA的要求,   因此,EFSA的专家组不能认定其作为新食品成分的安全性。
    据食品和农业组织认为,在南美洲,秘鲁胡萝卜的使用历史比马铃薯更加久远,但在全球作为蔬菜的应用受到了限制。其主要原因是秘鲁胡萝卜必须生长于高海拔地区,且保质期较为短暂。哥伦比亚是秘鲁胡萝卜的主产地,年产量约为11.1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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