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商应重视美国FSMA法规
时间:201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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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咨询公司FDAImports的一项最新报告认为,依据美国食品安全现代法法案(FSMA)的指导方针,食品加工厂应在年底前完成登记或再登记,但大量国外食品加工厂未能依据法案进行再登记。尤其是中国的许多食品加工商,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依据法律进行登记的必要性。

        FDAImports公司领导人英格兰表示,中国的食品公司没有意识到即将生效实施的FSMA法规,包括食品工厂每两年登记一次的条款规定。但这也不仅仅是中国生产商存在的问题。在对中国生产商进行调查前,对墨西哥进行的调查显示,墨西哥的生产商也没有意识到FSMA的紧迫性。

        依据2003年的生物恐怖法案,美国要求所有的食品生产商包括在海外生产进口到美国的工厂,都必须在FDA登记注册。依据最新的FSMA,首次登记注册必须在今年的12月31日完成。生产工厂的登记每两年进行一次。作为进口到美国的产品的登记检查的一部分,从2013年1月3日起,进入美国的产品,其生产工厂未按FSMA进行最新登记的,产品将被拒绝进入美国。

        美国成分供应商PL Thomas公司采购领导人Zalman表示,没人知道FDA将要采取的行动。更好的遵守法规的规定是PL Thomas公司对供应商的要求。Zalman表示,作为从国外采购商品的美国采购商,也应当积极的准备并提醒合作伙伴进行登记,避免日后进口商品时遇到麻烦。许多生产商已经与合作伙伴一起进行了登记,但一些合作伙伴需要采购商帮助进行登记。从目前看,FDA对生产工厂登记的态度是非常严肃和认真的。

        英格兰认为,2003年的原始登记可令登记的公司进行更新登记即可并获得进口优先权。而本次FSMA第一阶段的重复核对则具有类似的效果。如果不进行登记,将无法销售产品。这一规定对全球都会产生影响。如果从国外购买产品,国外供应商必须要进行登记。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尚未进行登记的公司则必须要紧急确定必要的信息如证书和口令等。

 

 

来源:植提桥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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