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SA重申番茄红素安全性评估意见
时间:201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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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FSA证实其此前对番茄红素的风险评估由于两组评估者对毒理学资料有不同的理解,导致JECFA做出了不同的意见。

        EC已经要求EFSA的食品添加剂和营养来源专家组(ANS专家组)对食品添加剂、调味料、加工辅料和原料专家组(AFC专家组)的番茄红素风险评估进行重新的评估。

        2008年,AFC专家组认为番茄红素是安全的,推荐的可接受膳食摄入剂量(ADI)为0.5mg/kg bw/天,这一数据与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在2006年制定的ADI一致。但是,2009年,JECFA修正了其番茄红素的ADI值,表示没有规定所有来源如作为食品色素使用的番茄红素的摄入量。据此,EC要求EFSA重新审查自己的意见,并调查产生不同意见的原因。此外,EC还要求调查清楚JECFA的新的意见的提出是否使用了2008年期间不曾使用的新的数据。

        EFSA日前表示JECFA没有采用新的数据,之所以作出不同的意见是由于对番茄红素在一项研究中发挥的某些作用效果的毒理学关联有了不同的理解。

        EFSA的2008年的意见是基于为期一年的老鼠研究。在研究中,当番茄红素的剂量达到50mg/kg bw/天时,老鼠血液中的天冬氨酸盐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含量升高。因而,50mg/kg bw/天的剂量被认为是无观察不良反应剂量(NOAEL),这一剂量不会引起AST和ALT的显著的毒理学反应。考虑到100的风险系数,因而EFSA确定的ADI为0.5mg/kg bw/天。

        JECFA在评估时也包含了这一研究,并注意到了番茄红素对AST和ALT的作用效果。但是,JECFA的评估认为由于缺少数据的一致性以及其他重要的、与肝脏损害有关的检测,如组织增重和组织病理学说的支持,JECFA认为AST和ALT含量的升高并非是有害的。

        因而,EFSA认为对番茄红素有不同的科学意见并非是由于使用的科学数据不同,而是对同一个研究的理解不同。目前,EFSA已经将其新的评估意见递交至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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