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SA对天然抗氧化剂申请保留争议
时间:201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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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氧化剂在营养行业具有重要的地位,据欧睿国际公司的数据,2009年抗氧化剂的总体市场规模达到120亿美元。但是日前EFSA的膳食产品、营养和过敏(NDA)专家组认为大约170份抗氧化剂食品和成分的申请资料中缺乏抗氧化剂特性或者它对细胞或分子如DNA、蛋白质或者脂质的氧化保护作用的资料。最终意见认为没有证据表明抗氧化剂活性、成分或者抗氧化剂的特性具有有益的生理学效果。

        根据Merriam-Webster词典的注释,抗氧化剂是一类能够抑制氧化或由氧气、过氧化物、自由基引起的氧化反应的物质。但是这一定义包含了数千种成分,包括维生素C、生育醇、花青素、类黄酮、超氧化物歧化酶以及辅酶Q10等。而每一种成分都有各自的活性机理。

        如果想证明抗氧化剂的有益的生理学特性,需要进行临床研究,也就意味着使用EFSA的黄金标准随机临床研究(RCT)。但是抗氧化剂中的成分太多,对其单一的成分的益处进行识别,单一的成分与其他成分之间的相互联系,单一成分在整个食品和产品中的作用,这种研究是不可能的。对这类物质进行随机对照临床研究所遭遇的质疑将远高于成分遇到的质疑。而这一点好像EFSA和其他类似的管理机构并没有意识到。

        另一方面,大量的观察和流行病学研究已经清楚的显示增加蔬果、蔬菜等富含抗氧化剂的膳食的摄入可降低多种疾病的风险,如癌症、心血管疾病和糖尿病等。这种关系也许没有因果性,但是也不可否认抗氧化剂的作用。

        如何检测这些营养物质的益处,需要考虑整体的科学证明,包括流行病学研究、体外或体内机理研究,而不应仅局限于大型临床研究。抗氧化剂公司也可采取另一种研究方法证明一类抗氧化剂的益处,比如可使用多种科学技术证明某一类抗氧化剂如花青素的生理学益处,并以此修订保健说明书,但不出现抗氧化活性等词汇。

        由于无法对抗氧化剂进行大规模的临床研究,对某一中的抗氧化剂成分进行益处研究并制定保健说明书,而避开抗氧化剂保健益处不失为当前抗氧化剂企业申请抗氧化剂保健说明书的一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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