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食补充剂安全有效性需要规范
时间:200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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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卫.弗拉姆对于经常服用膳食补充剂的1.5亿美国人如此评价:美国民众并没有为自己的健康找到明智的选择。弗拉姆称,当涉及到他们自身健康时,他们很难评估什么有效,什么无效。对于膳食补充剂的选择应该委托给专家,把购买复合维生素的钱捐献给慈善团体。

   而事实上在美国,处方药物的不良反应是导致死亡的十大原因之一,每年有大约10万人死于此,并带来3.6亿美元的诊疗费用。

   至于效果,9月份美国责任办公室(GAO)的报告显示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容许一些已经无法证明有效地药物存在于市场之中。GAO报告引用的一个例子是,一种保持血压药物尽管从没有存在临床治愈的事实,却已经产生了2.57亿美元的销售。另外一种治疗肺癌肿瘤的药物,即使FDA已经收到成百上千的报告记录该药物导致一种致命肺炎,该药物却依然存在于市场之中。

   弗拉姆提到法律——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给药物和膳食补充剂划清一界限,膳食补充剂属于食品范畴。在起草DSHEA,议会成员认识到膳食补充剂是食品链的一部分,试图强调其在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的重要性。不过,法律禁止企业使用任何声明膳食补充剂可以治疗疾病,尽管越来越多的科学研究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还应当指出,弗拉姆也存在不正确的,他说理查德.杜宾在参议院是DSHEA的共同发起者。事实是理查德当时在众议院任职。

   DSHEA也做了一系列的规范,诸如生产规范确保膳食补充剂在严格的标准生产水平下进行,与药物和医疗设备生产商是一样的要求。现在膳 食补充剂生产商要向FDA报告在补充剂使用中可能与不良事件有关的任何信息。

   谈到不良事件,在美国许多的确与使用膳食补充剂有关,FDA也建立了一个投诉系统来收集数以千计的报告。但是事实是,在膳食补充剂不良报告系统存在的第一年2008年时,FDA只收到1080例不良报告,而同期收到处方药不良报告却超过45万件。

   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监测膳食补充剂广告,要求按照法律必须具备真实性,并且不能有误导,弗拉姆对于这一点不屑一顾。而事实上,FTC在2008年对于触犯法律的膳食补充剂生产企业已经征收了金额高达四千五百万美元的税费。

   弗拉姆的另一个重要观点值得大家认同:人必须从他们吃的食物中摄取最佳数量的营养素。而不幸的是,根据美国疾病控制中心的调查,包括孩子在内,每四个美国人就有一个不能满足基本的营养膳食标准。不仅复合维生素无害,它还能弥补每个年龄人群的营养缺口。
 

                         (植物提取产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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