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科学家要求重新审视ω-3标签规定
时间:200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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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21名顶级ω-3脂肪酸科学家联名上书欧盟委员会表示欧盟的ω-3脂肪酸营养标签计划存在缺陷,需要修改。


   欧盟委员会原计划准备在10月1日确定,如果产品种含有250mg的EPA(十二碳五烯酸)和/或DHA(二十二碳六烯酸)以及2gALA(α-亚油酸)的膳食推荐摄入量(DRV),将允许产品使用“富含ω-3脂肪酸”或“ω-3脂肪酸源”内容字样说明书。但是科学家们认为这一法规没有区分海洋来源的EPA/DHA和植物来源的ALA,将会误导消费者。请愿书同时对ω-6脂肪酸的10mg/天的推荐摄入量表示不满,对此类多不饱和脂肪酸也存在一视同仁的问题。


   英国牛津大学食品和研发博士阿历克斯.理查德森表示,这将允许生产公司以富含ω-6脂肪酸的便宜的植物油如葵花油、玉米油和红花油等生产产品,这将存在对消费者的欺骗行为。欧盟委员会应停止对这一法规草案的所有进程并召集一次ω-3脂肪酸的专家会议,这次专家会议应获得涉及此类产品的一致声明。


   伦敦大都会大学营养政策研究主管Jack Winkler教授也表示现在对这一法规进行重新考虑为时未晚。一旦这一法规在本次会议上通过将被递交到欧盟议会,而欧盟议会将有三个月的时间对此法规进行审核。


   科学家们还表示,法规中规定的DRVs太低,应当翻倍或者更多。过低的DRVs意味着产品中的ω-3脂肪酸含量即使可以忽略仍可以宣称富含ω-3脂肪酸。尽管如此,许多海洋ω-3脂肪酸供应商对此向法规表示欢迎并表示这朝着正确的方向又迈进了一步。

 


(植物提取产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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