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发布标签上不良反应标识指导方针
时间:200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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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DA发布了关于膳食增补剂标签中涉及膳食增补剂生产商、包装上和经销商强制上报严重不良反应(AERs)的指导方针。指导方针中还涉及了关于消费者递交严重AER的信息和措辞的信息指导。

   总而言之,如果一个增补剂的标签中没有标记国内的地址或电话号码共消费者报告不良反应,即可认为标签错误。地址应当使用完整的美国通信地址,包括街道号码或信箱、城市、州以及负责人的邮政编号。同样,完整的电话号码也应当包括区号,否则可认为电话号码不完整。

   FDA认为不完整的信息将会增加AER上报的难度,或者找不到负责人,或者迫使消费者打消了上报严重AER的念头。另一方面,发生严重AERs的州不能从消费者的电话投诉中获得完整的关于产品的不良反应的信息,这也要求生产公司应提供完整的信息。此外,产品有关的表述和信息还可以用于非AER的交流。

   强制上报不良反应的法律已经取得了成效,但是FDA表示在2010年09月30日前将慎重的使用新的标签项目强制措施。

 

(植物提取产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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