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和加拿大统一有机产品标准
时间:200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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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农业部副部长Kathleen Merrigan表示美国和加拿大就有机产品标准平等达成一致,这有利于扩展双方的贸易。这意味着美国的USDA有机产品证书和加拿大的有机生物标志在双方国家都是可有效的使用。


   目前,加拿大的新的有机产品认定标准和美国的有机产品法规仍有不同的地方,比如美国的有机农场可以使用硝酸钠,而加拿大则不允许。但是双方采取了这种的方法,即符合美国有机产品标准的在美国境内以有机产品销售,但是使用了硝酸盐的产品不能在加拿大以有机产品的形式销售。


   Merrigan还表示,有机食品的生产对美国农业来说是一个增长的的时机,通过与加拿大签订有机产品共有协议,将会扩大我们的有机产品的销售。这次协议是在世界上两个最大的有机产品贸易伙伴之间签署的,是全球统一有机产品标准的重要一步。


   迄今为止,加拿大的不同的大区之间有不同的自愿的和强制的有机产品的认证。而新的有机产品规章则将要求所有的加拿大有机产品必须经过加拿大食品监察处的核定。这一规章的本意是在加拿大建立全国性的标准,但是2006年第一次提出时,有机产品生产这则害怕他们的产品被排除在外。现在新的规章即将实施,这要求加拿大与其贸易美国、欧洲协调一致,并保护消费者的安全。


   美国农业部的最新版的有机产品标准从2002年10月开始实施的。有机产品行业是加拿大农业中增长最快的部分,过去10年的年增长率达到15%到20%。同时,美国的有机产品领域也是缓慢而稳步的增长,预计到2013年将会增长19%。

 

(植物提取产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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