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将通过含ω-3脂肪酸保健声明
时间:2009-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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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到年底左右,欧盟的2006年营养和保健品说明书法规的修正案将允许含有ω-3脂肪酸的产品说明书在欧盟内使用。修正案将制定EPA、DHA和ALA的含量,如果产品说明书中有“含有ω-3脂肪酸”和“高含量ω-3脂肪酸”字样,其EPA、DHA和ALA的含量必须达到规定。对于“含有ω-3脂肪酸”的字样,含量标准为每100g或每100大卡中,ALA的含量为300mg,或EPA和DHA含量30mg。而“高含量ω-3脂肪酸”字样的含量则增加一倍。

   多个研究都已经表明,DHA和EPA有利于脑部和心脏保健,而ALA更多的是普通的保健。欧盟的这一决定受到了欢迎,并认为将ALA和DHA\EPA分别规定含量是一大进步。全球EPA和DHA组织执行董事Adam Ismail表示,这是一个进步,但是距离建立一个推荐膳食摄入标准(RDI)仍很大的压力。真正的争论在于每日摄入的EPA\DHA总量,200mg是否是个合适。这一数据在全球各国的推荐两种处于很低的水平。大多数科学家认为数量应当调整,介于250mg至500mg间比较合适。这并不是刺激该行业的发展,主要是要通过更准确的含量限制建立起推荐日常摄入量,为人们提供更加足够的营养。

   这一修正案有可能自年底以前通过,它将是ω-3脂肪酸领域的第一个标准法规。目前,只有瑞典和英国有类似的管制措施。

   而伦敦大都会大学的营养政策研究主管Jack Winkler认为,如果欧盟认为ALA需要10倍的量才能达到EPA\DHA的营养效果,应当将ALA完全去除。否则,食品生产商可能会将产品中添加大量的植物源的脂肪酸,然后宣称其产品与EPA\DHA有相同的效果,实际上他们并没有这些功能。

 

(植物提取产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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