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洋参出口条例暴露行业问题
时间:2006-08-10
浏览数:(192)
关键词:


   

    今年新的野生西洋参出口条例目的在于防止物种的灭绝,但是引起了药草行业的担忧,起码在未来五年是如此。


    2005年的CITES(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协定)发现,鱼和野生产品服务公司(FWS)坚持认为从美国出口的野生西洋参必须生长十年以上才有四个分支或叶片。


    尽管大部分的州允许五年生的西洋参就可以采收,但是新的条例仍然否定了任何十年以下的根部产品不能出口的条文。在未来的五年多里,出口的野生西洋参会显著的减少,直到生长年限达到条例的规定。西洋参需要四到五年才能成熟,并开始产生种子。但是随着时间的增长,药效更佳。他的生长年限在30年左右。但是不负责任的挖掘是这一物种生存的最大的威胁因素。


   据估计每年野生西洋参的出口在1.25亿支左右,主要的市场在中国。西洋参在中国的传统医药中具有多种用途,包括缓解压力,改善认知功能和提高免疫力等。85-90%的西洋参的出口是栽培的产品,但是栽培西洋参不在FWS的约束和管制范围。FWS表示很遗憾如此重要的决定被拒之门外,至少在2005年是如此。


    美国草药产品协会(AHPA)主席表示,必须知道当前的体制不允许我们将重点放在决策的过程中。如果野生西洋参对你的公司非常重要,那么它绝对不是一个好的商业模式。许多AHPA成员对FWS的提议有同感表明野生西洋参的采收尚处在一个可控的范围内。


    但是有反对意见认为,在采收季节临近时公布这一条例产生的危害可能高于10年期的采收方案。可以预见,下一步将是禁止野生西洋参的采收。但是,巨大的森林资源为模拟野生西洋参环境的栽培技术提供了支持。

 

 

(植物提取产业信息网)

 

 本网文章仅限交流,请勿转载!如转载,请联系herbridge@163.com  !

 

最新文章
推荐企业
Back to top

个人用户请使用微信扫码登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