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增补剂的宣传需要证据支持
时间:200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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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了对膳食增补剂行业的指导意见,并认为生产商对其产品做出的保健宣传需要充分的科学证明。这次指导是以建议而不是以规章的形式发布的,适用于所有用于营养缺乏的产品、功能性食品或普通的产品的宣传。这个建议上个月发布,它描述了需要证实的数量、类型和质量。FDA表示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第403(r)(6)节的规定,有必要证实其宣传。

 

   FDA表示是与负责广告监管的联邦商务委员会(FTC)合作的强制执行的经验,以及根据DSHEA建立的膳食增补剂标签管理委员的建议。这份推荐书借鉴了FTC在2001年发布的推荐书的模式,建议增补剂制造商审查每一个标签宣传的功能,保证所有涉及到的特殊的功能和宣传有足够的科学证据的支持。

 


   证实标准

 

   根据FTC的解释,足够的、可靠的科学证明需要依靠一套合理的标准规定。“检测、分析、调查、研究或者其他证据需要相关领域的专家的证实,需要有资格的人员的引导和评估,使用能够为行业接受的过程步骤并能获得准确的和可靠的结果”。

 

   FDA接受了FTC提出的“可靠的、准确的科学证据”的标准规程,并表示主要因素是确认这些信息是否适合这套标准,包括:


1、研究或者证实资料与其宣传的特殊功能有无联系。
2、单个的研究或者证据的优点和弱点分别是什么?要考虑到研究的类型、研究的设计、结果分析和回顾、
3、如果有多重研究,这些研究能否确认一个最可靠的研究方法并得到一个详细的结果。
4、如果存在多重研究结果,最合适的结果是什么?这些结果能否支持产品的宣传?

 

   FDA就制造商考虑其研究结果能否与其要证实的功能类型相适应时需要突出四点要求:


1、宣传的意义
2、证据与宣传的关系
3、证明的质量
4、证明的数量

 


(植物提取产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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