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不科学的“科学档案”3
时间:200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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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接下去的段落中周维善院士和许杏祥研究员都反复强调了青蒿素全合成工作的艰巨,周维善院士还回忆了1982年的决心:“青蒿素不全合成成功,我决不退休!”,十分生动。由此读者想到接下来就可以看到他们发明了什么新的方法,采取了什么特别的措施,克服了困难,但是纵览整节我们都没能发现这方面的介绍,却只有下面一句意在糊弄外行的介绍:“在青蒿素的全合成设计中,最关键的一步是如何加入过氧基团,在试过多种方法后,许杏祥提出以青蒿酸代替香草醛作为合成的起始物。” 从事有机合成的人看来这可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用青蒿酸代替香草醛作为起始原料怎么就可以解决引入过氧基团的难题呢?这是二件不相关的工作,也许只有周维善院士和许杏祥研究员能够说出其中的奥妙。在这里还值得指出的许杏祥不是提出以青蒿酸代替香草醛作为合成起始物的第一人,1980年上海药物所邓定安等从青蒿中分到了青蒿酸,定出了结构。不久,这一信息传到有机所,并指出青蒿酸可能可用于青蒿素的半合成,吴照华和张景丽在得到这一消息的第二天专程到上海药物所拜访了邓定安。

   这一章节最大的问题,也是最奥妙的地方是它节中前后二段话,前一段话是“青蒿素合成之初,正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之际。瑞士罗华制药到中国考察,并到上海有机所访问,周维善向他们详细介绍了青蒿素的结构。不久后,周维善的小组就获知瑞士也在做青蒿素的全合成。”“ 一场竞争开始了,但实验相当困难。”;后一段话是““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建议!”周维善说,“经组里同志,特别是许杏祥和朱杰的细心努力,青蒿素的合成终于实现了,合成的青蒿素与天然青蒿素完全一致,那天是1983年1月6日,全组同志真是无比高兴。”这二段话连起来就是明白无误地告诉读者:周维善院士和许杏祥研究员在这场竞争中获得了胜利。事实果真是如此吗?

   作为有基本学术操守的科学家来讲,在报告自己工作的时候,一定会提到在此之前其他科学家相类似的工作成就。周维善院士25年前在‘化学学报’的论文中也是这样做的,论文中就特别加注:已见到瑞士Hoffmann-La Roche公司青蒿素全合成的文章,但是为什么25年后却又尘封了呢?

   事实是瑞士Hoffmann-La Roche公司(即周院士说的罗华公司)在1982年年中完成了青蒿素全合成,1982年9月15日论文送达美国化学会会志(J. Am. Chem. Soc.),同时消息通报了WHO的TDR,稍后也传到了北京523办公室。按采访记,周维善院士和许杏祥研究员是在1983年1月6日半合成成功;按记录1月19日论文送达化学学报,以特快速度于6月号登出。应该说周维善院士的合成虽不是第一个合成,还可算是第一批合成之一,但在今天的宣传中完全不提Hoffmann-La Roche公司的合成是极不应该的,会被认为是一种形式的弄虚作假,而会受到同行的谴责,作为周维善院士所在的上海有机所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细心的人们也还会发现在过氧基团的引进方法上,Hoffmann-La Roche公司和周维善院士都是参考了1980年美国化学会会志上的同一篇文献,也许其中还有尘封了的故事没有登录在这份档案中,这也是一件憾事。

   总而言之,这一份科学档案是一份十分糟糕的档案,科学上的错误、历史事实的歪曲,不提其他科研人员的贡献,在青蒿素结构测定中‘忘记’了生物物理所最终确定青蒿素结构的事实,在青蒿素全合成中则又‘忽略’了先于他们的报道。档案中只记录了周维善院士,也许还有许杏祥研究员的功成名就,但是大家看到的除了周维善院士是领导之外,却看不到他在学术方面的任何实质性贡献,看不到有什么新的合成设计思想,也看不到在关键步骤上出了什么主意,这种记录实质上是贬低了周维善院士。因此,从科学道德的角度来看、从整体上来看这都是一份严重损害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所以及周维善院士本人形象的档案,应该尽快采取措施予以更正。

 

(植物提取产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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