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不科学的“科学档案”2
时间:2008-12-19
浏览数:(196)
关键词:


   而文中下面这一段最关键的一句话:“周维善小组设计了一系列复杂的氧化和还原反应,最终测定出青蒿素的结构。”则问题更是严重。首先,当时没有做过氧化反应,青蒿素分子是一个高度氧化的分子,通常也不能再氧化,这只是一个小问题。主要是这句话所表达的中心思想:‘周维善设计了一系列反应,也许再加上对‘M+32’的朝思暮想,从而周维善就测定出了青蒿素的结构!’,这是一个绝对错误的结论。实际上周维善并没有最终测定出青蒿素的结构,有机所对青蒿素结构测定的贡献是:1, 参考鹰爪素的结构,用化学方法明确了青蒿素是过氧化物;2, 根据青蒿素的波谱数据得出了青蒿素的片段结构,如内酯、3个甲基、4个次甲基等;3, 根据南斯拉夫Stefanovic从同一植物中分得的青蒿素B(arteannuin B)的结构,提出其与青蒿素结构可能有相似性;4, 为当时已收集了青蒿素单晶X-衍射的数据,正要进行计算的中科院生物物理所,提出了一个青蒿素初步结构作为他们计算时参考。最终1975年的12月生物物理所由单晶X-衍射得到了青蒿素的相对构型,根据青蒿素B的结构则可推测得绝对构型;1979年还是由生物物理所通过反常的X-衍射分析最终肯定了青蒿素的绝对构型。令人惊讶的是在这一长篇的周维善院士的科学档案中竟只字不提生物物理所的贡献,档案如为了突出周维善院士的成就,可以有意不提有机所其他人的工作,但是,故意忽略或甚至抹杀生物物理所的贡献则是学术上的不道德行为,将为学术界所不齿。希望这不是周维善院士的本意!

   有机所和北京中药所的具体工作人员这期间做了大量反应,在学术和应用二方面都是极有意义的,如青蒿素的氢化反应证明了过氧的存在,也证明了过氧是青蒿素抗疟的活性基团;青蒿素的钠硼氢还原反应给青蒿素的衍生物的合成提供了可能;青蒿素的碱处理反应为后来青蒿素的定量分析提出了方法。而这一些贡献在这份档案中都不提起,这样的处理也是极不应该的。

   因此在该文中“结构 论文 专利”实在是令人十分遗憾的一节。更不幸是该文另一核心章节‘合成 竞争 成功’也同样令人十分遗憾。该节一开头就提到“他说:“因为这个结构是根据光谱数据解读出来的,也是由光谱数据证明的,还是一个相对构型,究竟对不对,还需要通过实验全合成了,证明对了,才能说这是青蒿素的绝对构型,这才是最后的证明。”但这个说法是不对的,一个X-衍射分析确证的天然产物结构不存在需要全合成来作最后的证明。天然产物全合成有很高的学术意义,对非晶体的天然产物全合成今天也仍保留证明结构的功能,但从周维善院士要对很好结晶的青蒿素进行全合成的理由看来,要么是周维善院士的学术思想还停留于X-衍射分析出现前的年代,要么也许是周维善院士忘记了青蒿素的相对构型和绝对构型都已由生物物理所的X-衍射分析确定了的事实。


   可能由于周维善院士年事已高而忘记了30年前当时的情景,也可能由于‘科学时报’记者记录的失误,有机所青蒿素全合成工作实际开始于1978年,部分研究人员则更早于1977年就开始合成路线的设计和原料的探索,1978年提出了以香草醛或青蒿素B为起始原料的全合成最初设计路线,上报科学院作为重点课题。大约4月间正式组建了七个人的青蒿素合成小组(105组),由101组和102组抽人组成,组长周维善先生,周先生因还在室里和其它组里担任负责工作,所以要吴毓林担任副组长,青蒿素合成的其他组员还有吴照华,沈季铭,许杏祥,朱杰和张景丽,其中吴照华和沈;许和朱;张和吴毓林分成三个小小组进行实验工作。其中吴毓林和吴照华的参加也应该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他(她)们都参加了青蒿素的结构测定,吴毓林是黄鸣龙1962年的研究生,吴照华曾是黄鸣龙实验室的助理研究员。这一七人小组于1979年底已经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从香草醛出发合成青蒿素降解产物和从青蒿素B 出发的探索工作)。1981年在科学通报上报道了前一工作,作者为许杏祥、吴照华,沈季铭,陈朝环,吴毓林和周维善。此后,部分成员由于出国或任务变动,只留下许杏祥、朱杰和黄大中继续在周维善院士的领导下进行青蒿素全合成工作,直至最后完成。 俗话说“一个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中国人的美德是事业成功之际,一定会想起当初开始时共同奋斗的战友。可惜的是我们在这段文字中没有看到这种美德。不过,我们记得20年前在青蒿素全合成成果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的报奖材料中,周维善院士还是签字肯定了所有早年参加者的贡献,只是今天又被尘封了而已。


(植物提取产业信息网)
 

 本网文章仅限交流,请勿转载!如转载,请联系 herbridge@163.com

最新文章
推荐企业
Back to top

个人用户请使用微信扫码登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