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DA将调查12个出口品种企业
时间:200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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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FDA今日新闻发布会中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在2008年5月30日前对部分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查。

 

    为了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出口管理,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准备会同有关部门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出口实施目录管理。具体监管的办法,将会在以后的通知中下发。

 

    从通告下发之日起,对部分的药品和保健食品、医疗机械产品进行调查。列入此次调查的产品有如下几种:

 

硫酸庆大霉素;


阿托伐他汀及其盐;


西地那非及其盐;


奥司他韦及其盐;


各种头孢菌素及其制剂;


人生长激素及其制剂;


甘油(原料药);


肝素及其盐和制剂;


青蒿素及其衍生物和制剂(包括双氢青蒿素、青蒿琥优酯、蒿甲醚等);


用于治疗勃起功能障碍或增强性功能的中成药和保健食品;


葡萄糖测试条;


安全套。

    凡是生产上述品种,并且没有取得该品种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企业,均应认真的填写下发的调查表,如实填写情况,报送生产企业所在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调查的截止时间是200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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